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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美发美妆电视大赛整体形象设计比赛规则

http://www.5588.TV/meifa/ 2011/2/28 11:34:15 阅读数:894
2008年东莞美发美妆电视大赛整体形象设计比赛规则。
    整体形象设计比赛规则:
    一、形象设计比赛项目
    1、职业形象设计
    2、创意形象设计
    二、比赛规则
    1、赛前应将设计的类别,设计的主题等有关材料送交报名单位。
    2、化妆粉底、发式造型的准备工作以及服饰穿戴可在赛前完成。
    3、化妆、发式造型、头饰佩带均由参赛者在赛场内完成。
    比赛时间:职业妆为40分钟,创意妆为60分钟。
    三、评分标准
    职业形象组:
    1、实用性:(15分)
    主题明确,时代感强,富有个性,充分体现现代女性的职业风采。
    2、表现技法:(25分)
    (1)造型新颖,展现时尚。
    (2)结构鲜明,色彩和谐,自然生动。
    (3)技法简洁、流畅。
    3、服装设计:(20分)
    (1)充分体现职业群体形象以及不同职业的特点。
    (2)造型结构风格独特,艺术处理独到。
    4、整体效果:(40分)  。
    (1)注意发型、化妆、服饰、人物、环境的整体协调统一。
    (2)整体造型具有较高的视觉美感和艺术效果。
    创意形象组:
    1、创意性:(30分)
    构思独特、大胆、新奇,巧妙,有鲜,明的时代感。
    想象力丰富,富有精神内涵。
    2、表现技法:(20分)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手法简洁。概括、流畅、自然,不拘一格、夸张、变形、抽象均可。色彩富有表现力。
    3、服装设计:(20分)
    风格特点突出、色彩设计合理,材料应用别致,符合主题要求。
    4、整体效果:(30分)
    形象的组织要整体统一,造型具有强烈的冲击力,符合视觉审美要求。
信息分类:护发产品招商  编辑:小唐
关键字:东莞美发美妆电视大赛整体形象设计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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