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金楚杯"美容美发化妆大赛
http://www.5588.TV/meifa/ 2010/11/5 11:17:59 阅读数:1304
关于举办湖北省第五届“金楚杯”美容美发化妆技能大赛的通知。
为提高我省美容美发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及整体素质,促进全省美容美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为湖北经济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北省第五届“金楚杯”美容美发化妆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办,由省美发美容协会具体承办。成立“湖北省第五届‘金楚杯’美容美发化妆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湖北省第五届‘金楚杯’美容美发化妆技能大赛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的技术指导工作。成立大赛监审组,负责处理赛事过程中发生的投诉举报,保证大赛的公开、公平与公证。
二、竞赛项目
(一)美发类
1、成人组(选手年龄限22周岁以上,选用真人模特)
女士剪发与吹发、男士剪发与吹发、女士晚宴发型、女士长发造型、女士时尚发型、男士时尚发型
2、青年组(选手年龄限16-22周岁,全部使用公仔头)
女士剪发与吹发(中长翻翘)、男士剪发与吹发(波浪发型)、女士晚宴发型(短发造型)、青年女士发型剪吹(烫发卷杠)
(二)化妆类
晚宴妆、新娘妆、时尚生活妆
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组别,大赛组织会将取消该组别的竞赛。
三、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以国家职业标准《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和《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以上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为依据,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统一命题。竞赛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理论占总成绩的30%,实操占总成绩的70%。
四、参赛人员
凡在我省从事美发、美容、化妆、造型的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18周岁以上(青年组为16周岁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均可报名参赛。
五、报名要求
(一)各参赛单位(个人)可到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由各地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参赛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大赛组委会。
(二)参赛选手须填写《湖北省第五届“金楚杯”美容美发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4),并提供免冠一寸近照3张(每张照片后注明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5日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10年10月27日
竞赛地点:武汉国际会展中心
七、奖励办法
(一)获得成人组各项目全省决赛前10名的选手,获得青年组各项目前6名的选手,经核准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在原有基础上晋升一级职业资格等级,并颁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对获得各项目全省决赛第1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金奖,对2-3名的选手授予银奖,对4-6名的选手授予铜奖,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三)对参加决赛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和荣誉证书。
(四)大赛组委会将评选出团体一、二、三等奖以及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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