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美协各副会长、各地市美发美容协会:
自省协会于今年初下发《关于实施美容美发业服务质量规范及星级评定标准的意见》【浙商务商发(2009)57号】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美容美发服务质量规范及星级评定》(DB33/T725—2008)地方标准以来,各地市美协会,统一思想、精心部置,深入发动广大会员积极参于申报工作,工作有一定进展。
目前根据各地创星审报情况了解,工作进展不平衡。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美容美发服务业质量规范及星级评定》的精神,望请各地市美协抓紧落实并上报企业申报星级评定申请表,报名截止于2011年5月6日。
浙江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2011年4月26日